白先勇和我撰写的《红楼梦》英文导读 A Companion to The Story of the Stone : A Chapter-by-Chapter Guide(“《石头记》逐回伴读”)不久将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推出。《红楼梦》有一百二十回,此导读每一回只有两页,分两段:第一段概括该回的内容,第二段分析作者为何这样写,某人讲这句话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此事和另一回的某事有何关联等,解释些一般西方人不熟悉的习俗或事物。曹雪芹的回目是很有诗意的,导读的回目只求简明,务求读者在看回目后,便对哪一个重要情节在哪一回发生一目了然。此外,书前有导论简单介绍曹雪芹和小说的时代背景,书中主要人物,以及其儒、佛、道的哲学框架。书后附录有含汉字的索引,以及中英文参考书目。
我们去年8月把书稿提交给哥大出版社后,年末便收到评审结果。三位评审人中两位很赞赏我们的书稿,第三位则质疑哥大是否应出此书,反对的主要原因是:导读采用的霍克思(David Hawkes)和闵福德(John Minford)的英译本 (以下称霍、闵英译本)太“英国化”而且毛病很多;再来,导读往往提前揭晓了故事后来的发展,对第一次读《红楼梦》的人来说未免扫兴;还有,书稿假定后四十回不是伪作,其他学者不一定同意;最严重的一点是,导读对每回的概括只不过是一种解读,未必正确。所以他认为这导读对认真的读者而言一无用处,唯独对大学里选修《红楼梦》的学生也许有些用处,因美国大学很难在一学期内把整部小说教完,教授们只能选某些段落讲授,此导读可帮助阅读速度较慢的学生。
针对第三评审人的评语,我们回应说美国大学生恰恰就是这导读锁定的读者群。霍、闵英译本虽然有些毛病但非常生动;也正因译者来自英国社会,才有本事把小说中主仆往往微妙的关系捕捉得有声有色。我们并不回避后四十回的问题,导论与第八十回的导读里都提及,但我们赞同第一位评审人的看法,版本的争议大可留给专家们处理。导读中有时把小说里仍未发生的事提前揭晓了,是不得已而为之。因在《红楼梦》写作的年代,文人消遣的方式不多,作者设想读者会把小说一读再读,许多细节要数十回后才知道其含义,整个故事的轮廓,须一次次地重读才得以明晰。可是有多少读者肯花时间一再重读一部长达数千页且令他们迷糊的翻译小说呢?此导读的目的,是给英文读者们提供足够的叙述框架及文化语境,让他们第一次读《红楼梦》时,即使不从头看到尾,也可以读得津津有味。
至于说我们的概括只不过是许多种可能的解读中的一种,这是势所难免的。读者面对任何作品,都会带着自己独特的人生经验去体验,产生一套自己的看法。据说毛主席责怪别人忽视了书中的阶级斗争,说《红楼梦》要看五遍才看得懂。也因他肯定了这部小说,才使此书成为“文革”后期准看的少数书之一。这本导读代表两位作者多年阅读所累积的经验,自然有其局限,但这不意味其他解读不能成立。为回应这批评,我们在书稿导论里增添了一节,题为“如何面对《红楼梦》”。
《红楼梦》英文导读封面采用清代孙温所绘第三十八回蟹宴的场面(局部),旅顺博物馆藏。穿褐色衣服的贾母,右边坐着薛姨妈,接着下来就是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背对薛宝钗的是坐在另一桌的贾惜春。李纨在林黛玉后站着,因她是媳妇,所以要侍候众人,因她是寡妇,所以穿素淡的蓝色衣服。另一个媳妇王熙凤也没有座位,但穿粉红色衣服的她却在另一个亭子里和奴婢们取闹。
其实霍、闵英译本成就斐然。霍克思本来是牛津大学终身教授,不惜放弃这威望很高的铁饭碗,十年面壁专心翻译《红楼梦》,译至第八十回;后四十回由他的高足兼女婿闵福德完成。他们的译文非常漂亮,上层阶级的对话采用英国贵族的口吻,奴仆、醉汉、学童都讲与他们身份与性情相符的英语。诗词也被译成意思相近且传神的英诗,该押韵时押韵。《好了歌》取民谣风格,《芙蓉诔》也抑扬顿挫,骚体的末段译成古雅的韵文。
英译的中文书,最令读者头痛的就是中文名字很难分辨。中国字许多是同音的,四声很重要,有时听不清,只听声调就可猜出叫的是谁。然而化成拼音,“刘”与“柳”同是Liu,“江”与“蒋”同是Jiang。中文名字其实有许多标志,字画少的“史”,与字画多的“薛”,一望就明显不同;每个中文名字也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联想,詹光令我们想到“沾光”,卜世仁令我们想到“不是人”,王子腾让我们想到此人也许像王子那么腾达,另一个叫王子胜的大概就是他的弟兄。拼成英文这些标志都磨灭了,成了毫无意义、四声不分的音符,怪不得人家不耐烦看中文小说。偏偏《红楼梦》里人名特别多,人物特别复杂。为了帮读者分辨书中的人物,霍、闵英译本里主子和管家们的名字用拼音,如王熙凤是Wang Xi-feng,丫鬟、书僮、和小厮的名字则都译成意思相近的英文字,如平儿叫Patience, 身份便比较容易区分。甄士隐的女儿英莲是Ying-lian, 被拐走卖给薛蟠做妾后叫香菱,译意为Caltrop。戏子的名字则译了法文,芳官叫Parfumée,琪官叫Bijou,而琪官恢复原名蒋玉菡便成了Jiang Yu-han。僧尼采取天主教神职人士的习惯,妙玉有了个拉丁文名字Adamantina,智能儿成了Sapientia。我们看中文会注意到贾府名字有玉字部首的男子和宝玉同辈,有草字头的属于后一辈;英文无法表达这些标志,为了凸显贾珍虽然年龄比宝玉大许多,却和他同辈,便把贾珍称为Cousin Zhen。
霍闵英译本最了不起的地方,是把故事中所有的人物演绎得栩栩如生,让英美读者感到亲切。第二十一回有一位风骚的女人,是贾府一位厨子的妻子,随便和男人上床,别号是“多姑娘儿”。霍克思译为the Mattress(床垫)。明清时代的中国人不用床垫,用草席或炕被,自然不会把“床垫”作为别号,但这样译非常传神,而且很幽默,英文读者一看便明白。多姑娘儿若活在英国,很有可能被人谑称为the Mattress,不会被人称为Miss Many或Miss Numerous。用严复信、达、雅三个翻译的标准来看,霍、闵英译本显然把“达”放在第一位。翻译小说本该如此。
霍克思和闵福德的译文值得商榷的地方却也不少:如因“红”字英文有许多负面的意义,包含血腥和警戒,他们便把怡红院取名为House of Green Delights。第五回仙女演奏的“红楼梦”被译为A Dream of Golden Days,相信这也是书名不采用“红楼梦”而用“石头记”的缘故。第八十二回贾代儒引的古文全译成拉丁文。我初稿写说古文对于十八世纪的中国学童来说,就相当于拉丁文于欧洲的学童,是死的语言。白先勇看了大叫错了。拉丁文可以说是死的语言,但文言文绝不是死的语言,因写文言文的仍大有人在,而且我们平常说话写文章也到处嵌入文言文,怪闵福德不应多此一举,枉叫不通晓拉丁文的普通英文读者摸不着头脑。
到斯坦福大学图书馆线上目录一查,发现上面有关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的文章和论文约有两千七百条,关于 The Story of the Stone的文章却有将近六万四千条,关于 Hongloumeng的文章只有三百多条。可见在英语世界中,霍、闵的译本后来居上,已压倒包括杨宪益本在内的其他英译本,广受接纳。
霍、闵英译本把《红楼梦》分五册,每册都附了人名名单及一两句介绍其人的话,还有个简单的贾府家谱表。第一册有很长的序言,谈论版本以及秦可卿是否因和贾珍有染被发现而自杀等问题,在附录里解释第五回宝玉梦境里的预言。第二册有附录介绍律诗和第四十回的骨牌,以及第五十回与第五十一回的谜底。第三册的附录点出一些小说里前后不符的地方与译者所作的裁定,最好玩的是尤二姐和尤三姐的母亲尤老娘,在第六十六回以后就消失了,王熙凤骗二姐入贾府时尤老娘影子都没有,是不合理的,译者便擅自在第六十八回加了一句说三姐死后不久她母亲也悲哀过度去世了。第四册从第八十一回开始,为谈后四十回的问题附了程伟元和高鹗原序的译文,另有附录解释八股文并介绍古琴。
尽管霍闵英译本作了很大的努力,但《红楼梦》对一般英文读者来说仍是文化障碍重重,牵涉到许多陌生的礼仪习俗、以及各种中西迥异的观念,不了解的话都会看得莫名其妙。譬如第三十八回,黛玉吃完螃蟹要喝点烧酒,发现银壶里的是黄酒很失望,英文读者看了就会奇怪黛玉酒瘾怎么那么大,要喝酒精含量特别高的酒,导读便解释中国人观念中螃蟹是凉的,须用热性的烧酒平衡。又譬如第一百十一回贾母出丧、鸳鸯自杀,自杀在英美社会一向被视为懦弱的行为,中国却有死谏、自殉等传统。又如英美人梦想的住所是一大片草地中拔地而起的楼房,而当时中国人梦想的住所是门禁森严、一进复一进的大宅。这都不是两三篇附录所能解决的,但也总不能要求读者先研读一大堆相关书籍才看小说。相信我们的办法最好,必要时在该一回的导读里解释。此外,导读还采用了些旅顺博物馆藏清代孙温所绘《红楼梦》图画,让读者对当时的屋宇、庭院、摆设、服饰、交通工具等有些概念。
除了名字外,最令《红楼梦》英文读者头痛的就是中国的亲属关系,以及宗法社会中大家庭的规矩了。探春怎么可以认王夫人做母亲?吃饭时作媳妇儿的王熙凤为什么要站着侍候?王熙凤收了小红做干女儿,是要把她当亲属吗?黛玉与宝钗和宝玉的血缘比与惜春更近,为什么她们可能跟宝玉结婚,而惜春不在考虑之内?一般英文读者不会了解惜春是宝玉的远房堂妹,也姓贾,而中国自古同姓不婚。英美长幼尊卑与辈份的观念很淡,堂表亲不分,都是cousins。父母亲的兄弟姐妹统统是aunts和uncles。再远一点的,如父母的堂表兄弟姐妹,就不称aunts和uncles,而全是cousins了,严格地说是second cousins(同曾祖或外曾祖),third cousins(同曾曾祖或外曾曾祖)或fourth cousins(同曾曾曾祖或外曾曾曾祖),也就不算亲戚了。幸而我来自一个半新半旧的华人大家庭,我守寡的祖母在我们家中的权威就像贾母一样,四个漂亮而性情各异的姑姑婚前和我们同住在一栋楼房,也曾为一位远房表哥争风吃醋;后来两个姑丈的父亲都有妾,和妾也有儿女,妯娌间的关系相当复杂。我有一个姨婆是“填房”(续弦)的,绝对感到矮人一截。小时候,伯父、叔叔、伯娘、婶婶、姑妈、姑姐、姑丈、舅舅、妗母、姨妈、姨丈,对我来说等级分明,仿佛与生俱来脑袋里便有张不可动摇的亲疏示意图表。听说我伯娘在广州十七岁的妹妹被丈夫枪杀了,上报腹痛死亡,照规矩仍叫娘家代表去检尸。每逢我姑姑们回娘家带些食物走,我祖母总笑说:“十个女九个贼!”因此《红楼梦》读到第一百零三回,夏金桂不小心把自己毒死后,宝钗催她母亲赶快通知夏家来检尸,我心领神会。她们翻箱倒柜找毒药,发现都是空的,宝钗便命人不要放夏家的人,我也明白这是因为传统社会里,媳妇不经允许,无论是带娘家的东西回婆家,或带婆家的东西到娘家,都算是偷窃。这点不但美国学生不会懂,恐怕现在许多中国年轻人也看不懂。
《红楼梦》中大量的诗词也让英美读者难以适应。《红楼梦》诗词多,一方面是延续了话本的传统,用来总结故事,或点出故事的转折点,或提供故事所蕴含的做人道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里诗词的特殊功能:酬唱是文人雅士社交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可能是中国人比较含蓄吧,借用诗词不太露骨地表达心意,这也成了暗中较量的一种游戏。我们导读里把《红楼梦》的诗社比拟于欧洲的文艺沙龙,因在这两种场合上,参与者同样刻意淡化自己的身份,凸显自己的个性和才情,所以海棠诗社里人人取了别号。书里各种诗体,如律诗、联句、歌行、词、曲、诔等,都须介绍,不然读者就没法欣赏。至于这些诗词映射什么,诗中的事物有何特殊意义,也须解释。
编辑还提出些意料之外的问题,诸如宝玉已十多岁了,为什么还有奶妈?这就牵涉到奶妈在上流社会家庭里的特殊地位。(不止在中国。莎士比亚的朱丽叶跟奶妈的关系就比和自己的母亲亲。我祖母认识美国二战名将麦克阿瑟独子的广东奶妈,麦克阿瑟夫妇礼待她,让她和他们一起在纽约华尔道夫豪华酒店度过晚年。)跛足道士为什么称为Taoist,而道观里的神职人员则称priest?那就牵涉到道家和道教间微妙的关系了。我们既然指昆剧是歌剧而不是话剧,那么汤显祖何以是剧作家而不是作曲家?这就须解释昆曲的音乐根据既有的曲牌;昆曲不似西方歌剧主要靠音乐取胜,而是靠情节和动人心魄的词藻。
为了让读者掌握《红楼梦》的结构,我们在导论里把书中的神话框架以及三大主线点出来:一是贾家的盛衰,二是宝黛的爱情悲剧,三是宝玉悟道出家及其牵涉的儒佛道思想。我们还把比较特殊的单元指出来。第六十四回下半段至第六十九回尤二姐、尤三姐的故事固然是个单元,但第五十八、五十九、六十、六十一、七十一、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七回合起来也是个单元,讲的是老太妃死后,贾府遣散戏班,大观园新住进两批人物所发生的冲突。本来愿意留下来当丫鬟的小戏子个个聪明伶俐,已经熟悉园里的人物和潜规矩,很得众主子和大丫鬟的喜爱;本来雇来管她们的干娘如夏婆子等,则粗手粗脚,且戏班解散削减了她们的权威和财源,无法适应。这两批人的争执卷入无数旁人。最后那些干娘、赵姨娘、邢夫人、王夫人,林之孝家的、王善宝家的,与众婆子竟形成一个阵营;而小戏子、柳家的、五儿、宝玉与众姐妹、王熙凤以及众大丫鬟也形成一个阵营;有点像官僚群体中的朋党之争。高潮是王善保家的带头抄检大观园,结局是小戏子以及晴雯与司棋等被逐出园外。其间周瑞家的似乎没觉察到四周的阵势,而花袭人为自身利益投靠了对垒的王夫人。
匿名评审人中的一位批说,《红楼梦》里描述的社会习俗,不宜轻易冠上“传统”这形容词,毕竟它反映的是清代一个包衣家族的情况。确实,《红楼梦》里有不少时代印记,假如在十七、十八世纪以前,贾府不可能有钟表和全身镜,薛宝琴谈到她和她父亲遇见一个黄头发的女郎,凭空也想象不到。我们可断言曹雪芹写的就是他所处的时代和环境。然而曹雪芹一开始就借空空道人的话说这故事“无朝代年纪可考”,书中穿插着唐、宋、明、清的官衔,京城没点明是哪一个城市,妇女没有缠脚的,也没有提到满人。相信他之所以刻意把故事时空模糊化,一方面是要凸显书中的主题是永恒的,也不排除是为了减少政治忌讳。但总的说来,书中的情节大多是明清约五百年间有可能发生的事,其中描述的不少文化现象一直流传至今。就节庆来说,除了第二十七回的交芒节以外,元旦、元宵、清明、端午、重阳、中秋、腊八,世界各地仍有华人用相似的方式庆祝。像客来敬茶,订婚送聘礼,丧礼烧冥纸,都经得起“传统”这个形容词。
当前美国人接触中国文学很有限,极少数的大学开课讲授《红楼梦》,学生若选修了,这很可能就是他们终身读过的唯一的中国文学作品,因此我们针对他们撰写导读,不时感到有责任指出书中哪一些事项具代表性,甚至指出它们与当下世界各地华人的生活方式有何关联,却又担心以偏概全,因为这是个超乎任何书本所能负荷的使命,也只能感叹“聊胜于无”吧。
美国现代语言协会(The 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 of America)2012年出了一本书,题为 Approaches to Teaching The Story of the Ston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直译为“教《红楼梦》的各种途径”,该书预设大家用的也是霍、闵英译本。这本大部头的书收集了二十多位美国学者的论文,从历史、法律、宗教、民俗、医学、性别、文物鉴赏等各种角度研讨《红楼梦》,并介绍向美国学生讲授这部小说经常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写给老师们看的,值得参考。此书里南加州大学的费侠莉(Charlotte Furth)教授报告说,学生对贾宝玉这主人公不太能接受,因他太女性化了。白先勇有同感,他说他在加大开《红楼梦》的课大半用普通话教,学生主要是华人,也曾用英语教,但一般美国学生不欣赏宝玉,觉得他疯疯傻傻的,既不是英雄人物,也不具备好莱坞式的浪漫。我想,中国文化里斯文的“才子”用西方的眼光看都有点太女性化,然而宝玉的确特别双性,第三十回龄官听了宝玉的声音,隔着花叶看他,以为他是个丫鬟。第五十回贾母远远看到山坡上薛宝琴后面的宝玉,竟问是哪一个女孩。不过美国人对两性的刻板观念正在转变中,好莱坞浪漫片愈来愈少用寡言硬汉作男主角,而趋向于表扬刚柔兼济的男人,相信这是个好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