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谢意
原告替被告送锦旗
8月30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魏北法庭的法官罗少鹏来到办公室后,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丁零零……”电话铃响了,是门卫打来的:“罗法官,请到大门口一趟,有人找您,说是送锦旗的。”
放下电话后,罗少鹏有点犹豫,虽说平时他审理案件时对当事人很和气,喜欢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但像这种送锦旗的事情,他还是有点排斥的。因为他觉得作为一名法官,审理好案件是本职工作,实在没必要送锦旗。
尽管不太好意思,甚至不太乐意,罗少鹏还是来到了大门口。他看到前两天调解案件的原告代理人小丁正向他走来。
“罗法官,给您送锦旗来了,谢谢您前两天的调解。”小丁笑着说。
对于自己调解的那起案件,罗少鹏并没有觉得十分特殊,该案案情较为简单,事实也清楚,调解很顺利。
“真的不需要送锦旗,这是我们的职责。”罗少鹏边推辞边对小丁说。
“这面锦旗您一定得收下,因为这可不是我们公司送您的,而是被告山东泰安某置业公司委托我们送的。”小丁解释道。
“泰安公司委托你们送锦旗?”罗少鹏不禁脱口而出,问道。要知道,山东泰安某置业公司可是案件的被告,小丁所在的许昌某电梯公司是案件的原告,被告委托原告送锦旗,对于罗少鹏来说,还是第一次遇到。一时间,他也有点摸不着头脑,迅速在脑海中回忆两天前的调解画面。
不到一小时
顺利调解结案
8月28日下午,罗少鹏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山东泰安某置业公司代理人打来的,他们告诉罗少鹏,说他们已从山东赶到许昌,正在去法院的路上,希望罗法官能和许昌某电梯公司联系一下,早点解决问题。
虽说这起案件还没开庭,但作为承办法官,罗少鹏已详细看过案卷。原来,2017年3月,山东泰安某置业公司向许昌某电梯公司购买了几台电梯,在交付一部分货款后,余下的22万余元货款因种种原因一直未给付。许昌某电梯公司于7月份向魏都区法院提起诉讼。8月25日,原告申请冻结被告账户,法院对被告账户予以冻结。
现在,案件的被告从山东赶到许昌主动要求解决问题,罗少鹏觉得这是调解案件的大好时机。于是,他立刻给原告许昌某电梯公司打电话,原告很快就派小丁来到法庭。
山东泰安某置业公司的代理人小周、小王告诉罗少鹏,公司得知账户被冻结后,老板很焦急,因为该账户是他们的基本账户,被冻结后,公司的所有财物来往均无法正常运转,而他们几天后会有一笔资金流转必须使用这个账户。
“公司派我俩来法院,希望在罗法官的主持下尽快结案,解封账户。”小周焦急地说。
虽然被告希望尽快解决问题,但他们对原告起诉的金额仍有异议,他们认为原告起诉的金额有不合理的部分,而作为原告代理人,一开始小丁并不愿意让步。
“被告特意从外省赶来,抱着很大的诚意,希望你们可以适当作出让步,这样也有利于与被告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罗少鹏在调解中对小丁说。
反过头来,罗少鹏又劝说被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较为扎实,如果走到判决阶段,不仅会耽误账户的解封时间,而且判决金额也会严格依证据计算,很有可能要高于调解的金额……”
罗少鹏的话有理、有据、有情,原、被告代理人纷纷点头。
最终,在罗少鹏主持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当天支付原告欠款20万元,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下余货款及违约金,双方就合同履行问题再无争执。
达成协议后,罗少鹏迅速制作了调解文书,并当场发放给原、被告代理人。同时,他根据调解内容,通知该院送达保全中心,第一时间对被告账户予以解封。
案件从调解到结案,用了不到一个小时。
被告代理人小周、小王没想到,他们到达许昌的当天下午就能圆满解决问题。拿到调解书后,两人高兴地乘坐当天的高铁返回泰安,向公司领导汇报这个好消息。
昔日打官司
如今成了合作伙伴
罗少鹏高效办案,设身处地为双方企业着想让原被告双方深受感动。在那次和风细雨的调解中,原被告双方也进一步增进了了解,最终,两家公司决定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
山东泰安某置业公司的老板对罗少鹏一直心怀感谢,但因远在山东,便委托许昌某电梯公司以山东泰安某置业公司的名义制作了一面写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替企业排忧解难”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法院。于是,便出现了被告委托原告制作锦旗,并代为转送的一幕。